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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裁判篮下判罚_篮球裁判直接罚下球员

tamoadmin 2024-08-11
1.篮球比赛的犯规判罚原则2.篮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大家来帮忙3.篮球裁判的判罚尺度与注意事项(1500字左右)4.关于篮下的篮球规则5.关于篮球的知识,专业术

1.篮球比赛的犯规判罚原则

2.篮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大家来帮忙

3.篮球裁判的判罚尺度与注意事项(1500字左右)

4.关于篮下的篮球规则

5.关于篮球的知识,专业术语,各种比赛规则

6.篮球犯规规则

篮球比赛的犯规判罚原则

篮球裁判篮下判罚_篮球裁判直接罚下球员

 篮球比赛中会出现很多的犯规,那么大家知道这些犯规是如何制定的吗?下面是我为你介绍篮球犯规的原则,希望大家喜欢!

篮球犯规定义

 1.1 犯规是对规则的违犯,含有与对方队员的非法身体接触和/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1.2 一个队可被宣判任何数量的犯规,不考虑罚则,犯规者的每一犯规应登记,记入记录表并相应地被处罚。

篮球犯规的一般原则

 2.1 圆柱体原则

 圆柱体原则定义为一名站在地面上的队员占据一个想的圆柱体内的空间。它包括该队员上面的空间,

 并受下列限定:

 ?前面由手的双掌。

 ?后面由臀部,和

 ?两侧由双臂和双腿的外侧

 双手和双臂可以在躯干前面伸展,其肘部的双臂弯曲不超过双脚的位置,因此两前臂和双手是举起的。他的双脚间的距离应依据他的身高有所不同。

 2.2 垂直原则

 在比赛中,每一队员都有权占据未被对方队员已经占据的任何场上位置(圆柱体)。

 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空间和当他在此空间内垂直跳起的上方空间。

 队员一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建立了他自己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就对此接触负责。

 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在他的圆柱体内)或在他自己的圆柱体内把双手和双臂伸展在他的上方,则不必判罚。

 无论是在地面上或在空中的进攻队员不应用下列方式与处于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发生接触。

 ?用他的手臂为自己扩展更多的空间(清除障碍)。

 ?在投篮中或紧接投篮后伸展他的双腿或双臂去造成接触。

 2.3 合法防守位置

 当一名防守队员:

 ?面对对手,并且

 ?双脚着地时。

 他就占据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合法防守位置从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伸展到他(圆柱体)的上方。他可将他的双臂和双手举过头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须在想的圆柱体内使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势。

 2.4 防守控制球的队员

 当防守控制(正持着或运着)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每当对方队员在持球队员面前占据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甚至是一瞬间完成的),持球队员必须料到被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防守队员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必须在占据位置前没有造成接触。

 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移动以便防守他的对手,但他不得伸展他的双臂、双肩、双髋或双腿,并通过做来造成接触以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判断一起涉及持球队员的撞人/阻挡情况时,裁判员应运用下列原则:

 ?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双脚着地来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防守队员为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静立、垂直跳起、侧移或后移。

 ?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瞬间离地,只要该移动进侧向或向后的,而不是朝向持球队员前移的。

 ?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上,在这样的情况下,防守队员将被认为是已经先在接触地点了。

 ?已经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可以在他的圆柱体之内转身以避免受伤。

 在上述任何情况中,应认为该接触是由持球队员造成的。

 2.5 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球场上自由地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一队员已经占据的位置。

 当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防守队员不能如此靠近和/或如此快地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中占据一个位置,以致后者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正比,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也不必多于正常的2步。

 如果一名防守队员在占据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中不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他对该接触负责。

 一旦一名防守队员已经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为防守对方队员他可移动。他不得在对方队员的路径中伸展臂、肩、臀或腿去阻止对方队员从他身边通过。他可以在他的圆柱体内转身以避免受伤。

 2.6 腾空的队员

 从球场某地点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再落回同一地点。

 他有权落在球场的另一地点,只要在起跳时落地点以及起跳和落地地点之间的直接路径上,在起跳的时间尚未被对方队员占据。

 如果一名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他的冲力使其接触了在落地地点之外已占据了一个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此接触负责。

 在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对方队员不得移动到他的路径上。

 移动到腾空队员的身下并造成接触,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2.7 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掩护是试图延误或阻止一名不球的对方队员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接触时是静止的(在他的圆柱体内)。

 ?发生接触时双脚着地。

 是合法的掩护。

 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发生接触时,没有给出足够的距离。

 ?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手没有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是非法的掩护。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内做掩护(前面的或侧面的),做掩护的队员可按自己的意愿靠近对手以建立掩护,只要没有接触。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做掩护的队员必须允许对手身掩护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如果对手在移动中,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做掩护的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的队员能通过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免掩护。

 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也不必要多于正常的2步。

 与已经建立掩护的队员的任何接触,由被合法掩护的队员负责。

 2.8 撞人

 撞人是有球或无球队员推开或移动对方队员躯干的非法身体接触。

 2.9 阻挡

 阻挡是阻碍持球或不持球对方队员进行的非法身体接触。

 如果试图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止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判罚掩护队员一次阻挡犯规。

 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他的位置,除非包含其它因素,他对所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包含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把他的手臂或肘伸在他的圆柱体之外是合法的,但当对方队员试图通过时,它们必须被移到他的圆柱体之内。如果手臂或肘是在他的圆柱体之外并发生接触,这是阻挡或拉人。

 2.10 无撞人半圆区

 球场上画出无撞人半圆区的目的是,指定一个特定的区域用于解释篮下的撞人/阻挡情况。

 向无撞人半圆区的任何突破情况中,当:

 ?进攻队员腾空并控制球,并且

 ?当试图投篮或者传球,并且

 ?防守队员的双脚在无撞人半圆区内。

 进攻队员与防守队员在无撞人半圆区内的身体接触不应被宣判为进攻犯规,除非进攻队员非法地使用他的手、手臂或者身体。

 2.11 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方队员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碍他行进,就发生了非法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当持球的进攻队员:

 ?为了获得不公平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这是持球进攻队员的犯规。

 当不持球的进攻队员为了:

 ?摆脱去接球。

 ?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扩展更大的个人空间。

 而?推开?防守队员,这是不持球进攻队员的犯规。

 2.12 居中策应

 垂直原则(圆柱体原则)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中锋位置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防守队员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权利。

 位于中锋位置的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用肩或髋将他的对方队员挤出位置,或用伸展的肘、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去干扰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是犯规。

 2.13 背后非法防守

 背后非法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防守队员正式图去抢球的事实,不证明从背后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是正当的。

 2.14 拉人

 拉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的非法身体接触。这种接触(拉人)可能发生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2.15 推人

 推人是队员用身体的任何部分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控制或未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非法身体接触。

 第3条 侵人犯规

 3.1 定义

 侵人犯规是:无论在活球或死球的情况下,攻守双方队员发生的身体接触的犯规。

 队员不应通过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髋、腿、膝、脚或将其身体弯曲成?不正确的姿势?(超出他的圆柱体)去拉、阻挡、推、撞、绊对方队员,或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也不得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去这样做。

 3.2 罚则

 应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人犯规。

 3.2.1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

 ?由非犯规的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犯规的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则应运用第41条(全队犯规:处罚)的规定。

 3.2.2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按下列所述判给投篮队员若干罚球:

 ?如果投篮成功,应计得分并判给1次追加的罚球。

 ?如果从2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2次罚球。

 ?如果从3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3次罚球。

 ?在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时或恰好响之前,或当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队员被犯规了,此时球仍在该队员的手中,并且投篮成功,不应计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

 第4条 双方犯规

 4.1 定义

 双方犯规是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大约同时相互发生侵人犯规的情况。

 4.2 罚则

 应给每一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不判给罚球。比赛应按下列所述重新开始:

 在发生双方犯规的大约同一时间,如果:

 ?投篮得分,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得分,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第5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5.1 定义

 5.1.1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一名队员不是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范围内合法地试图去直接抢球,发生的接触犯规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5.1.2 在整场的比赛中裁判员必须对违反体育道德犯规解释一致并只判定其所作所为。

 5.1.3 判断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应运用如下原则:

 ?如果一名队员不努力去抢球并发生接触,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在努力抢球中造成过分的接触(严重犯规),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防守队员试图阻止一次快攻,从对方队员向后或侧面与其发生身体接触,并且在进攻队员和对方球篮之间没有防守队员,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正做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争抢)发生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5.2 罚则

 5.2.1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5.2.2 应判给被犯规队员执行罚球,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一节。

 应按下述原则判给若干罚球: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且球未中篮,:2次或3次罚球。

 5.2.3 当队员被登记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时,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5.2.4 如果队员在5.2.3情况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应只处罚违反体育道德的罚则,不追加取消比赛资格的罚则。

 第6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6.1 定义

 6.1.1 队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任何恶劣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6.1.2 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应由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接替。如果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应由队长(CAP)接替。

 6.2 罚则

 6.2.1 应给犯规者登记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6.2.2 每当犯规者依据这些规则各个条款被取消比赛资格,他应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或者,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6.2.3 罚球应判给:

 ?(如果是一起非身体接触犯规):由对方教练员指定任一本队队员;

 ?(如果是一起身体接触犯规):被犯规的队员。

 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6.2.4 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且球未中篮:2或3次罚球。

 第7条 技术犯规

 7.1 行为规定

 7.1.1 比赛的正当行为要求双方球队的成员(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出局的队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记录台人员以及技术代表(如到场)有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7.1.2 每支球队应尽最大的努力去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的要求。

 7.1.3 任何故意的或再三的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规则的精神,应被认为是一次技术犯规。

 7.1.4 裁判员可以通过警告或甚至宽容那明显是无意的,并不直接影响比赛的、轻微的违犯来预防技术犯规的发生,除非在警告后重复出现同样的违犯。

 7.1.5 如果在球成活球后发现了一次违犯,比赛应停止并登记一起技术犯规。应将技术犯规同发生在被登记的时候一样来执行罚则。在违犯与比赛停止之间的间隔内无论发生了什么应有效。

 7.2 暴力行为

 7.2.1 比赛中可能发生与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相违背的暴力行为。裁判员应立即制止,如有必要,通过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来制止。

 7.2.2 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之间,在比赛场上或其附近发生暴力行为,裁判员应取必要的措施去制止他们。

 7.2.3 任一上述的人员公然地挑衅对方队员或裁判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裁判员必须将此报告给竞赛的组织部门。

 7.2.4 保安人员可以进入比赛场地,只要裁判员要求这样做。然而,如果带有明显用暴力行为意图的观众进入球场,保安人员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球队和裁判员。

 7.2.5 所有其它区域,包括入口、出口、过道、休息室等,由竞赛组织部门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管辖。

 7.2.6 裁判员绝不允许队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的能导致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出现。

 当裁判员观察到这类行为时,应立即给违犯队的教练员一次警告。

 如果重复该行为,应立即宣判有关的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7.3 定义

 7.3.1 技术犯规是没有身体接触的犯规,行为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无视裁判员的警告。

 ?无礼地碰触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球队席人员。

 ?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对方队员交流中没有礼貌。

 ?使用很可能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语言和举动。

 ?戏弄对方队员或在他的眼睛附近摇动妨碍其视觉。

 ?过分挥肘

 ?在球穿过球篮之后故意地触及球或阻碍迅速地执行掷球入界以延误比赛。

 ?跌倒以伪造一次犯规。

 ?悬吊在篮圈上,致使队员的重量由篮圈支撑,除非扣篮后,队员瞬间地抓住篮圈,或者,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他正式图防止自己受伤或使另一名队员受伤。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防守队员干涉得分,应判给进攻队得1分,随后执行登记在该防守队员名下的技术犯规罚则。

 7.3.2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技术犯规是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交流中没有礼貌或触碰他们的犯规;或是一次程序上的或管理性质的违犯。

 7.3.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教练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由于自身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登记了2次技术犯规(?C?)时。

 ?由于球队席人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登记了3次技术犯规(三次全部登记为?B?或者其中一次是?C?)。

 7.3.4 如果教练员在7.3.3情况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应只处罚技术犯规的罚则,不取消比赛资格的罚则。

 7.4 罚则

 7.4.1 如果:

 ?判罚队员技术犯规,应作为队员犯规登记在该队员名下,并计入全队犯规中。

 ?判罚教练员(?C?)、助理教练员(?B?)、替补队员(?B?)、出局的队员(?B?)或随队人员(?B?),应登记在教练员名下,并不计入全队犯规次数中。

 7.4.2 应判给对方队员1次罚球,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掷球入界。

 第8条 打架

 8.1 定义

 打架是两名或多名互为对方队的人员(队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之间的肢体冲突。

 本条款仅适用于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界限的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

 8.2 规定

 8.2.1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或界限的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或随队人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8.2.2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允许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在这种情况中,他不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8.2.3 如果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并不协助或试图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8.3 罚则

 8.3.1 不论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数量有多少,应给教练员登记一次单一的技术犯规(?B?)。

 8.3.2 如果双方球队的成员在本条规定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并且没有其它的犯规罚则,比赛应按下面所述重新开始:

 由于打架而停止比赛,大约在同一时间,如果:

 ?投篮得分,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了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线掷球入界。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8.3.3 所有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应按照B.8.3款所描述的记录并不作为全队犯规次数中。

 8.3.4 所有涉及在场上打架的队员或在打架之前发生的任何情况的可能存在的犯规罚则,应按第42条(特殊情况)处理。

篮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大家来帮忙

篮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篮球规则是篮球运动的法律性文件,是篮球竞赛唯一的理论依据。裁判法是临场裁判员的工作方法,指导裁判员如何完成一场竞赛的裁判工作。

一、篮球竞赛的主要规则

(一)违例及其罚则

违例是违反规则的行为。裁判员应根据下列基本原则来判断是否违例:

l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l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在比赛中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的态度和行为。

l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是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罚则是发生违例的队失去球权,由对方在最靠近违例的地点掷界外球,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如果球进入球篮但投中无效,随之而来的掷界外球应在罚球线延长线界外处。

裁判员宣判程序:鸣笛并做停表手势~违例手势~新的进攻方向。

1 运球违例(两次运球或非法运球)

运球的概念:持球队员在原地或移动中,用单手连续按拍借助地面反弹起来的球的技术。球在一手或双手之中停留的一刹那运球即停止。不能翻腕运球(携带球),不能双手同时拍球,不能两次运球。漏接:运球开始或结束时,队员偶然地失去球,接着又恢复控制球。漏接不是运球。“三不碰”可以再次接触球。

2、持球移动违例(走步)

(1)中枢脚的确定

第一种类型: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原地接球),可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第二种类型: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第一种情况:队员接到球时一脚正触及地面,另一脚一触及地面,原先那只脚就成为中枢脚;如队员跳起原先触及地面的那只脚并双脚同时落地,则哪只脚都不能成为中枢脚。第二种情况:队员接到球时双脚离开地面:A、双脚同时落地,任一脚都可作为中枢脚;B、两脚分先后落地,先触及地面的脚是中枢脚;C、一脚落地又跳起这只脚并双脚同时落地,哪只脚都不能成为中枢脚。

(2)判定持球移动

确定中枢脚后,队员在传球或投篮中,可抬起中枢脚,但在球离手前不准落回地面;队员开始运球时,在球离手前不准提起中枢脚。哪只脚都不能作为中枢脚时,如队员传球或投篮,可抬起一脚或双脚,但在球离手前不准落回地面;如运球,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可以抬起。

3、球回后场违例

(1)三个必备条件:A、控制球队才能出现球回后场;B、必须是控制球队使球从前场进入后场;C、必须是控制球队的队员在后场首先触球。

(2)球回后场违例的几种情况:队员从前场跳起,在空中直接从中圈跳球中获得控制球,并一脚或双脚落回后场;队员在前场跳起于空中获球后落在后场;队员从后场起跳,在空中接住同队队员从前场传来的球后落在前场;队员骑跨中线时接前场来球等等。

(3)不算球回后场违例的情况:被防守队员断回后场的球,可以被双方任一球队重新获得;运球队员在中线附近由后场向前场做后转身运球,即使身体接触了前场地面但球运在后场地面上,继续向前运球;在前场投篮出手后球弹回后场。

4、球出界与掷界外球违例

当球触及界外队员或任何其他人员、界线上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篮板的支柱或背面时即为球出界。

5、时间类的违例

(1)3秒违例:在比赛计时钟已经启动、某队在场上控制活球时,该队队员在对方限制区内不得停留超过连续3秒钟。队员在限制区内停留接近3秒时,可允许他向篮下运球投篮。连续投抢不受3秒规则限制。队员准备离开限制区时或当处于限制区内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且球正在离手或已离手时不算3秒违例。

(2)5秒违例:罚球队员在裁判员递交球后5秒没有投篮出手;掷界外球的队员在裁判员递交球后或已将球放在他可处理球的地点后5秒没有将球掷入场内;持球队员被严密防守,在5秒内没有传、投、滚或运球时。

3)8秒违例:进攻队员在后场控制活球时,该队没有在8秒内使球进入前场。

(4)24秒违例:当一名队员在场上控制一个活球时,该队必须在24秒内完成投篮。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才构成一次投篮:

l 24秒装置鸣响之前球必须离手。

l 球离手后在24秒钟装置鸣响前必须触及篮圈。

当在24秒接近结束时投篮,球已离手在空中飞行时24秒钟装置鸣响,如球进入球篮,此球为投中。如果球触及篮圈但未进入球篮,球仍是活球,没有违例发生并且比赛不中断应继续进行。

下列情况24秒从中断处连续计算:球出界仍由原控制球队掷界外球;裁判员中止比赛以保护受伤队员。

6、干扰球违例

(1)在投篮的时候,当球在飞行中下落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上时,进攻或防守队员均不能触球。

(2)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不得触球或球篮。

(3)当球触及篮圈时,攻守队员都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但可以触球。

进攻队员违例,投中无效;防守队员违例,球即使没中也要判攻方得分。

7、脚踢球与拳击球

故意踢球、用拳击球或用腿的任何部分拦阻球为违例,脚或腿偶然地碰球不算违例。

8、跳球----交替拥有

交替拥有规则是以掷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来使球进入比赛的方法。

在非每半时和决胜期开始的跳球情况中,双方球队将交替在最靠近出现下一次跳球情况的地点掷球入界。在每半时或决胜期最初的跳球中未获得控制球的队应开始交替程序,将球判给该队在最靠近出现下一次跳球情况的地点掷球入界。当一名裁判员将球置于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时,交替拥有程序开始,当传出的球触及一名界内队员或掷球入界队发生违例时结束。

(二)犯规及罚则

犯规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身体接触和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犯规可分为侵人犯规和技术犯规。

宣判程序:鸣笛并做停表手势~用手势表明犯规队员的号码、犯规性质及罚则。

罚则:由对方掷界外球;如犯规队每节全队累计达4次后,罚球2次;如被侵犯队员在做投篮动作,投中2分或3分,加罚一次;不中则罚2次或3次。

身体接触问题:

1、接触的概念(规则第七十三条)

2、判断身体接触的基本原则:

l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l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的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l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在比赛中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的态度和行为。

l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是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3、处理身体接触的原则:

l 每个队员都有责任尽量能避免发生身体接触。

l 每个队员都有权占据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位置。

l 每一名跳起在空中的队员都有权落在自己起跳的位置,或落在起跳前未被对手占据的位置。

l 从背后来的身体接触不是正常的篮球比赛动作。在背后的队员通常要对身体接触负责。

l 发生了身体接触由造成身体接触的人负责。

规则对身体接触与侵人犯规的若干规定:

1、合法的防守位置:双脚以正常跨立姿势着地;面对对手;两臂向上伸直,两脚间的距离与身高成比例。

2、防守控制球队员和不控制球的队员:

(1)不控制球的队员和任何防守他的对手必须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即都不能离对手太近。如果队员在上位时忽视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发生身体接触,他应对接触负责。

(2)在防守控制球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可置之不顾。

3、谁先到达某处,谁就有权通过:判断阻挡与撞人的主要依据。进攻队员头和肩部已越过对手并发生了接触,判防守阻挡;进攻队员以胸或肩撞在处于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手的躯干部位,判进攻队员撞人犯规。

4、队员的位置与球的关系:双方队员为抢球而发生身体接触,宣判犯规时必须考虑双方队员距球的位置。如队员从对方队员的旁边或后面位置上去抢球,而对方已占据有利位置,发生身体接触,前者负责;如双方面对面均处于有利位置,发生身体接触可不予考虑,除非队员用臂、肩、臀或腿将对方推离。

5、垂直原则:队员对直接在他们上面的空间拥有权力。防守队员不能将双臂放在进攻队员上方,以阻止进攻队员垂直起跳和投篮;进攻队员不能斜着跳起而撞在处于合法防守的队员身上。

6、腾空的队员:从场上某处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不受对方妨碍再落到原地点上,也可落在场上另外在起跳时没有被对手占据的地点和从起跳点至落地点之间的直通路径。当对手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对手的路径上。

7、手测: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外时,偶尔的触及是合法的。

8、合法掩护与非法掩护:掩护对手的队员在掩护时两脚着地未移动为合法掩护;掩护对手的队员在移动中进行掩护并与被掩护的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为非法掩护。

几种特定犯规及其罚则:

1、技术犯规:队员或教练员及随队人员违反规则,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有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都将被视为技术犯规。技术犯规不包含身体接触。

罚则:竞赛中队员的技术犯规判给1次罚球和在中场掷界外球;竞赛休息期间所有人员的技术犯规均判给两次罚球;竞赛中球队席上的人员技术犯规,判给两罚一掷。

2、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依裁判员的判断,使用超出规则的精神和意图及不合理的动作进行比赛而造成的侵人犯规。裁判员应依据下列原则来判定:

l 如果一个队员不是以打球为目的而发生身体接触。

l 如果一个队员以打球为目的,但造成过度的身体接触。

l 如一名队员拉、打、踢或故意地推对方。

3、取消竞赛资格的犯规:任何技术犯规、侵人犯规十分恶劣的不道德行为。罚则为:两罚一掷。

4、双方犯规:双方队员同时犯规。比赛应以下列方式重新开始:

l 如双方犯规发生时,球投中有效,则由投中队对方在端线掷界外球。

l 双方犯规发生时若一队控制球或被判给球权,则由该队在离犯规发生最近处掷界外球。

l 若双方均未控制球或未判给球权,则进行交替拥有。

5、特殊情况下的犯规:几乎同时发生多起犯规,在此情况下的处理原则:登记犯规;罚则相同相互抵消跳球;必须分出犯规的先后次序,按次序进行罚球;后面如有新的罚则,前面罚则中的掷界外球权将被取消。

6、打架:在打架时,任何坐席人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应被取消竞赛资格,并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按教练员技术犯规进行处罚。

二、篮球竞赛裁判法

(一)裁判员的职责与权力

1、裁判员的组成:主裁判员、副裁判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24秒计时员各1名。

2、主裁判员的职责与权力:

l 检查和认可所有用于比赛的器材。

l 指定正式比赛计时钟、24秒钟装置、秒表,并确认记录台人员。

l 在每节和决胜期的开始在中圈执行跳球。

1 在必要时有权停止比赛。

l 当球队经裁判员通知后如拒绝出场比赛或阻挠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宣布该队弃权。

l 在第2节、第4节和任何决胜期结束时,仔细核对记录表;或必要时核准。

l 在任何必要时或裁判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作最后决定。

l 有权决定规则所未提及到的事项。

l 竞赛开始前20min到达场开始行使权力,竞赛时间终了时权力结束。

(二)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1、开好准备会

2、做好准备活动

3、赛前准备:竞赛开始前20分钟进入场地,与记录台取得联系,检查竞赛设备,选择竞赛用球,观察球队练习情况,主裁判员宣布离竞赛开始还有3分钟。

(三)临场裁判员的名称及分工与配合

1、名称:执行裁判与配合裁判;前导裁判与追踪裁判。

2、两裁判员的工作原则:监控原则;捅进原则;寻找缝隙原则;保持移动原则。

3、追踪裁判员的主要职责

l 2分投篮和3分试投。

l 若某一队员投篮,球离手前,是否该节时间已到或发生了24秒违例。

l 篮圈水平面以上发生的情况,干涉得分和对球干扰。

l 篮板球情况,特别注意外线队员。

l 有球和无球掩护。

l 用手触摸对方。

l 低策应区,特别是弱侧。

l 不在前导裁判员附近的犯规。

l 带球走违例,接近前导裁判员及靠近球篮。

l 24秒钟装置。

l 当球不在其主要职责区域内时覆盖无球区域。

l 自己左侧的边线及中场线、球回后场。

l 8秒违例。

4、前导裁判员的主要职责

l 篮下发生的的情况。

l 中锋策应情况。

l 整个限制区内的活动。

l 掩护(绝大部分无球掩护)。

l 抢篮板球情况(抢篮板时推人)。

l 接近球篮的投篮情况。

l 自己左侧的边线及端线。

5、临场裁判员的分工与配合

(1)比赛开始时为裁判员的分工与配合

主裁判:鸣笛通知离比赛开始还有1分钟;与副裁判联系;进入圆圈抛球(不衔哨,抛球后不动,成为追踪裁判)。

副裁判:两脚骑跨中线站立(衔哨,做开表手势);与主裁判和记录台联系;观察违例及犯规;担任前导裁判。

(2)跳球时的分工与配合:中圈跳球与两个罚球圈跳球时的两种跑动路线一至。竞赛中宣判争球,应在宣判后换完位,由面对记录台的裁判员担任执行裁判。配合裁判总是担任前导裁判。

(3)半场的区域分工后配合:

l 前导裁判负责的区域:4、5区及队员在6区向篮下切入时;

l 追踪裁判负责的区域:1、2、3、5、6区

l 5区为共管区;

当球在追踪裁判的区域时,由追踪裁判负责观察球及球周围的情况,前导裁判观察无球区及3秒违例;当球在前导裁判的区域时,由前导裁判负责观察球及球周围的情况,追踪裁判观察无球区及3秒违例;当球在共管区时,两人共同观察。

裁判员的移动:追踪裁判的移动,向下不应超过罚球线的处长线,向前不应超过三分线,向内不应超过球场的中枢线,宣判时的距离应为3~5米;前导裁判的移动是沿着底线,面向球场迎着进攻方向,从他左侧的3分线至右侧的限制区底角。

裁判员的位置:位置选择的原则,看到攻守队员之间的缝隙和球周围的情况,两裁判员的视线始终“夹”着球和10名队员。

全场进攻时的移动:前导裁判员进攻方向的右侧跑在球的前面;追踪裁判员跟在进攻方向的左后方距球3~5米。

(4)裁判员所负责的线与掷界外球时的配合:

裁判员所负责的线:前导裁判员负责进攻方向右侧边线与前场的端线;追踪裁判员负责左侧边线与中线。

各种位置上掷界外球的配合:

后场掷界外球时,追踪裁判担任执行裁判;前场掷界外球时,只有在前场右侧边线从罚球线的延长线至端线的距离内和端线外掷界外球时,由前导裁判担任执行裁判,其余均由追踪裁判执行。

(5)投篮时的分工与配合:

当投篮的球在空中时,追踪裁判应负责观察球的飞行、攻守双方有无干扰球违例、球是否中篮;前导裁判负责观察篮下队员的肩部以下动作、有无犯规。在4区出现3分投篮时和快攻中出现3分投篮,前导裁判负责做出3分预投手势(协助追踪裁判)。

(6)宣判犯规时的配合:

当一名裁判员宣判犯规后,另一裁判员不要急于捡球,应先观察场上队员的行动并协助宣判裁判记住犯规队员号码及投篮的球是否中篮,然后再去拿球。

(7)罚球时的分工与配合:

执行裁判:进入罚球区,用手势表明罚球的次数;将球递交给罚球队员;退出罚球区做罚球次数的手势并默计5秒;观察罚球队员违例、中篮、干扰球等。

配合裁判:负责第2次罚球;负责观察限制区两侧队员的违例与犯规。

(8)暂停时的分工与配合:

暂停时,由靠近记录台的裁判员担任执行裁判。配合裁判持球站在暂停后竞赛重新开始的地点;如果暂停后需要罚球或跳球,应站在罚球区和应该跳球的圆圈内。

(9)宣判的程序:

宣判违例的程序:鸣笛并做出停表手势~违例类型手势~新的进攻方向(球出界直接指向新的进攻方向)。

宣判犯规的程序:鸣笛并做出停表手势(另一手臂和手掌斜下方伸出,掌心向下指向犯规队员腹部以下)~投篮有效无效手势(如属控制球队员犯规,迅速做出控制球队犯规手势)~向记录台宣告(投篮有效无效手势~犯规队员号码~犯规性质~新的进攻方向和罚则(控制球队犯规手势)。

宣判犯规、争球后裁判员换位的方法:宣判争球与犯规后两裁判员应互换位置,换位时沿右侧进行移动。跳球时,由换位后面向记录台的裁判员执行跳球;罚球时,由换位后的追踪裁判执行罚球。

(10)每半时终了和决胜期的分工与配合

追踪裁判重点观察场的投篮情况和投篮时有无犯规;前导裁判注意观察计时钟的时间。

(四)竞赛结束后的工作

主裁判审查记录表,副裁判、主裁判依次签字,裁判员的权力即告结束。

四、篮球竞赛的记录台工作

记录台人员包括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24秒计时员各一人。

(一)计时员的工作方法

1、开动竞赛计时钟;

l 在跳球时球被跳球者合法拍击。

l 罚球不成功且球继续是活球,球触及场上一名队员。

l 掷界外球球触及了一名场内队员。

2、停止竞赛计时钟;

l 在一节或决胜期比赛时间终了。

l 当球是活球时一名裁判员鸣哨。

l 当球是活球时24秒钟装置信号响。

l 某队已请求暂停,对方队投篮得分。

l 在第四节或任何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内投篮得分。

(二)24秒计时员的工作方法

1、开动24秒装置。一旦队员在场上获得控制活球时,就启动或重新启动24秒钟装置。

2、停止24秒装置。一旦出现下列情况就停止或重新设置24秒钟装置:

1 当因犯规、跳球或违例裁判员鸣哨时,但不包括球出界判给原控制球队员掷界外球。

l 投篮球进入球篮。

l 投篮球触及篮圈。

l 由于控制球队对方的某些行动使比赛停止。

3、24秒连续计算。当原控制球的同一队由于如下的结果被判给掷界外球时,停止但不重新设置24秒钟装置:

l 球出界

l 双方犯规

l 任何因控制球队的原因引起的比赛停止

(三)记录员的工作方法

1、记录表的记录方法

(1)赛前应填写的部分;

(2)暂停的记录方法;

(3)犯规的记录方法;

(4)累积分的记录方法;

(5)每节结束时的记录方法

(6)竞赛结束后的记录方法。

2、宣告工作

(1)暂停的时机

1)球成死球并停止竞赛计时钟时以及裁判员与记录台联系报告完犯规或违例之后;2)对方投篮得分,在对方投篮之前或之后要求了暂停;3)罚球中间发生犯规,在执行新罚则发球未进入竞赛状态时。

在正规的比赛时间内,每队可准予5次暂停。上半时的任何时间可准予2次暂停,下半时的任何时间可准予3次暂停,在每一决胜期的任何时间可准予1次暂停。未用过的暂停不得遗留给下一个半时或决胜期。

(2)换人的时机

1)某队请求暂停被允许后;2)宣判了犯规或争球后;3)违例后只有掷界外球的非违例队可要求替换队员;4)最未一次罚球成功后,只有罚球队员可以被替换;5)在比赛第四节最后两分钟或任何决胜期中对方投中得分而本方已请求替换时。

(四)助理记录员的工作方法

助理记录员坐在记录员旁边并协助其工作。他的职责是操作记录板装置以使实际得分、队员及两队犯规次数与记录表保持一致

篮球裁判的判罚尺度与注意事项(1500字左右)

统一执法尺度,重点落实四大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对合理身体对抗的认识,掌握合理身体对抗的尺度。 通过观摩北京奥运会篮球比赛,尤其是男篮前八名的比赛,使我们真正体会到世界最高水平的篮球比赛中合理的身体对抗。篮球运动发展至今,篮球比赛已经成为有频繁的身体接触与高强度身体对抗的竞技运动。它要求运动员有适应这种身体对抗的体重、力量和多项综合的良好身体素质,来保证比赛更精彩、更激烈、更有悬念。 2004年和2006年国际篮联两次对规则有关的条款进行了修改,“提倡合法的身体对抗,严禁暴力行为,保护合理的防守技术”在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共同努力下,有了较为明显的进步。2008年4月25日、26日国际篮联中央局会议通过的2008年和2010年修改和执行的规则条款仍然是沿着这个思路进行的,旨在进一步完善身体对抗的合理性,提高比赛的观赏性。 从提倡和保护合理身体对抗的理念出发,去研究攻守双方权力平衡的问题,在规则精神允许的范围内,解决提高合理身体对抗程度,要统一以下几点认识: 1.提高认识,改变观念,加强宣传。 奥运会的裁判员是现今世界上最高水平的裁判员,他们对于身体接触和身体对抗的执法和宣判,如果用我们现在的尺度衡量,有较多错、漏判,尤其是漏判较多。但是为什么比赛打的如此精彩、激烈、流畅,有很强的观赏性?吹的犯规也不多,教练员和队员有时也有怨言,但总体是认可的和接受的,这很大程度是对现代篮球比赛的理解与宏观控制场面的能力。有些我们认为的错、漏判(当然也确有真的错、漏判)是他们掌握场面的行为。很好地贯彻裁判员执法的精髓,在临场中体现出规则的精神而不是规则的条文,这才是裁判员执法的最高境界。 现代篮球的技术必须是对抗中的技术,是在频繁的身体接触中完成的技术动作,也就是在攻防中身体躯干(圆柱体)之间的激烈接触和对抗技术。本届奥运会篮球比赛裁判员执法尺度,使我们认识到我国篮球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在思想认识上,在提倡和保护合理的身体对抗的实际运用上,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裁判员所掌握的身体接触判罚尺度还是体现得过严,微观的多,宏观的少,妨碍了我国篮球竞技水平的发展。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合理身体对抗的程度,努力提高中国篮球运动竞技水平。 2.中锋抢占位置 中锋抢站位置的身体接触和对抗,只要没有手部大动作的参与,用紧贴、顶、扛、靠、挤的面向或背向的中锋之间的身体接触和对抗,裁判员很少判犯规,进攻队员不依靠灵活的脚步动作,后仰或高抛投篮,很难得分。而教练员和队员也都能接受裁判员所掌握的这种尺度。因此,我国裁判员在掌握中锋抢占位置的身体接触和对抗中的尺度要适度放宽、要理解和提倡,要看对抗动作的全过程而不能只看对抗动作的结果(比如跌倒)。 3.抢篮板球及二次进攻 篮下永远是攻守双方必争之地,多一次篮板,就多一次进攻,多一次前场篮板,就多一次立即得分的机会。奥运会比赛,篮下多人对抗,显的非常拥挤,也异常激烈。尤其抢到前场篮板后的二次进攻,前贴后挤,没有明显的打、拉、推的手部动作,裁判员很少判罚犯规。(1)在篮下抢占有利位置时的挤和扛;(2)在空中抢篮板球时的身体接触有时可能是很激烈的;(3)抢到篮板球后二次投篮、再抢再投的身体接触。在这些方面我国裁判员在掌握的尺度也要适度放宽。 4.攻守双方队员在持球或不持球的移动中抢位、堵位时的身体接触和对抗。 防守持球队员和静止间的非持球队员没有时间和距离的要求,可以并随着进攻队员的移动而提前移动抢占位置,去阻碍进攻队员的动作或路线。但需要判断而提前移动抢占位置。互相抢占位置就有身体接触,攻守双方就要比移动速度,力量,就都会体现在对抗的程度上。在频繁的身体接触和强对抗中,具备良好综合身体素质的运动员就是场上的强者。要看身体接触和对抗的过程,而不单看对抗的结果,规则不同情弱者。因此,必须在思想上形成统一的认识。 注意几个方面:(1)堵截移动的路线;(2)掩护的过程;(3)夹击;(4)紧逼、贴身、攻击性的防守。 (二)违反体育道德犯规的问题 国际篮联针对是否构成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已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上赛季的录像和统一尺度的要求己规定的非常清楚,北京奥运会上裁判员判罚尺度也完全体现了这一点。身体对抗越激烈,可能产生的非技术动作的犯现就会越多,因此,为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就必须严惩这些违反体育道德及违反体育精神的行为。“提倡合理的身体对抗,保护合法的防守技术,严惩不道德行为”将是本赛季和今后裁判员应遵循的理念,关键是贯彻落实。 2006年国际篮联针对是否构成违反体育道德犯规讲了四个条件: (1)是否是正常的篮球动作? (2)是否在努力抢球? (3)接触是否从球侧这边发生? (4)接触是否过分? 2008年又增加了新的解释,“如果在防守球员和对方球篮之间不再有对方球员,防守队员从对方球员的身后或者侧面与对方球员发生接触以阻止快攻,这些都会被判违反体育道德犯规”。 比赛中,经常需要被判违反体育道德犯规的动作有以下几类: (1)故意破坏快攻。 (2)对投篮队员过分地打、拉、抱和推背。 (3)肘击。 (4)被投篮队员作动作骗跳起后,有报复性的连打带压过份的动作。 (5)不是正常的篮球竞技的过份动作。 (6)掷球入界时,球还在裁判员手中或者掷界外球队员可处理球时,此时场上的防守队员对掷界外球队队员发生身体接触的犯规。因为防守队员明显没有努力去打球,通过不让比赛计时钟再次开启而获得违犯运动精神的利益,应不给予警告立即宣判违犯体育道德犯规(2008年国际篮联规则解释)。 (7)腿部绊人。 注意:在与外援的身体对抗中,国内队员往往不占优势,个别队员就用坏动作、小动作、伤人动作来达到目的。这是违反体育精神的行为。裁判员要对此类行为的苗头,加强观察和教育,抓住第一动作同时,注意报复动作与多起犯规的连续发生。 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按照国际篮联规定的条款、标准去衡量,去把握尺度,根据对比赛的理解去处理。关键是以“合理”为基础,冷静,公正,敢于宣判。运动员对自己的动作心里非常清楚,裁判员没必要多费口舌,必须严罚违反体育精神的行为。 掌握好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犯规的尺度是提倡合理身体对抗的保障。裁判员要重视相互间的配合,对判罚违反体育道德犯规的尺度要全场一致。 3、技术犯规 (1)队员过分地挥动肘部(无接触)应判技术犯规。 提倡合理的身体接触和对抗的同时,要避免减少场上暴力行为,在有暴力倾向时就要取措施加以制止。队员过分地挥动肘部(无接触)也要被判技术犯规,就是对可能产生暴力行为的一种预防和警告。利用挥肘清除出足够的空间来旋转,传球或者运球,虽然挥肘没有接触到对方,但已威胁到对方的安全,应立即判罚技术犯规。 同时要看当时的情况,如威胁不大也可以先警告。周围根本没有队员,也可以不理。要注意“过分的”这个用词。裁判员一定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及时、合理、实事求是地处理。 (2)当队员利用摔伪造一次对方犯规,企图获得不公平的利益或者制造观众对裁判的不满,这是一种违反运动精神的行为。 举例:进攻队员正冲向球篮,此时防守队员在没有任何身体接触或者可以忽略的身体接触,倒在地板上;或者有一定程度的身体接触但并不构成犯规时而故意做出表演性的摔倒。此前对于该行为的警告已经通过该队的教练传达给了该队的队员。 这种行为是明显违犯运动精神和破坏比赛流畅进行的,应被宣判一次技术犯规(2008国际篮联规则解释)。 (3)对裁判员宣判不满的过分言论和行为,煽动观众、制造事端的言论和行为。 (4)辱骂对手,挑逗对方外援引起矛盾的言论和行为。 (5)球队席不遵守规定、不服从管理的言论和行为。 注意:警告必须在死球停止比赛期间,裁判员正式通知该队教练员。要让全场都知道裁判员在进行警告。如该队队员再有类似行为,立即判罚。 4、场上管理 成熟的职业联赛需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纪律条令来保障。 (1)裁判员的临场宣判,是最终宣判。只有裁判员本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改变或更正自己的宣判。对裁判员的临场宣判,不能质疑。 (2)教练员无权和裁判员讲话,只有要求暂停和死球期间到记录台有礼貌地询问比赛时间、、暂停次数、犯规次数等信息的权利。比赛现场不承认“领队”的职称,球队席由教练员全权管理,球队席人员发生所有的问题都由教练员负责。 (3)队长有权在死球期间有礼貌地与裁判员讲话,询问技术性问题,但不能质询有关宣判的问题。 (4)队员只有认真打球的权力。 (5)暂停期间的管理:暂停50秒结束的信号发出以后,教练员要主动停止讲话,让队员回到场地,否则,裁判员将提醒队员马上进场。如不听提醒,裁判员将警告、判罚一次暂停;如该队已无暂停机会,将判罚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 (6)延误比赛、拒绝比赛,宣判弃权的概念。 ①到达比赛开始时间后15分钟不足5人上场比赛; ②其行为阻碍了比赛进行(没有时限规定); ③主裁判员通知比赛后仍拒绝比赛(没有时限规定)。 符合以上3条其中一条,即可宣判该队弃权,判该队0:20负,本场比赛积0分

关于篮下的篮球规则

先跟你说一下两者区别: 只有教练才能叫暂停、允许干扰球、限制替补、只在第1、3节两次开球跳球的、比赛用的球场要比NBA的小、三秒区是梯形而不是NBA的长方形、三分线与篮框的距离从7.24米缩短到6.25米,而且没有任何对非法防守的限制。 还有的比赛时间由48分钟缩短至40分钟(2*20分钟),这样的比赛5次犯规就被罚下 主要就这些吧 下面具体说: NBA的最新规则与解释: 新规则规定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列方队员造成侵人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为了解释“蓄意地。这个词,也为了正确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新规则还明确指出: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也就是以正常的篮球功作去枪球、这时发生犯规,就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二个原则是: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但发生过分的接触,也就是严重的犯规、这种过分的接触就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三个原则是:如果队员拉、打或推远离开球的队员,那就不是在比赛,而是一种施暴行为.通常这样的行为就是违反体有道德的犯规。 规则还强调指出: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而且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比赛中都必须用相问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特别是,对屡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的队员,可取消其比赛资格。 问:合法的掩护与非法的掩护的区别在哪里?如何判定? 答:合法的掩护与非法的掩护,既涉及到运动员的训练,又涉及到裁判员的临场宣判,是—个有待弄清和提高的问题。 所谓合法的掩护,是指: 1.当发生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静立不动(在他的圆柱体内); 2.当发生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已两脚着地。新规则增加了静立不动和圆柱体的限制。 所谓非法的掩护,是指: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是在移动中;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l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是对移动中的对手作掩护,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在判定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作掩护的队员可以按自已的意愿在避免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2、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3、如果对手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将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队员能够以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最后—点是,对与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处理阻挡或撞人[持球队员]的原则是什么?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可以保持静立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离开地面一瞬间。 3、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是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符合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的犯规. 关于二次运球和进攻犯规 1、A第一次运球结束,双手持球,B上前抢A手中的球,但B并未使球从A手中脱落,A是否可以再次运球? 答:不可以。如果再次运球应判二次运球违例。 A投篮,出手后的球既未接触对方队员,也没有接触篮板、篮筐。在球落地之前A1再次跳起将球强到重新进攻,是否要判A带球走违例? 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因素是取决于裁判员的判断。如果裁判员认为A是在做投篮动作,A可以再次接球进攻。 双手持球触地又拿起算步算一次运球? 答:如果球未离手,不符合“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的运球规定,还是不能算做是运球开始。如果球已离手,又拿起则算一次运球。 2、A用身体将防守者挤出很远后再投篮。可以吗? 答:不可以。A的动作侵犯了他人的权益。要被判犯规 关于3秒违例和抢篮板球的接触 1、进攻队员在3秒区内连续投篮超过3秒,是否要判其3秒违例? 答:在限制区内连续投篮不存在3秒问题,因为投篮球一出手,就意味着球已失控。全队没有控制球,个人没有控制球自然也就谈不上3秒违例的问题。 2、A与B在争抢篮板球时,A先将球抢到手,B上前将球打掉,B在打球的同时也打到了A的手。这种情况要不要判犯规?是不是所有的打手都要判犯规? 答:双方在争抢篮板球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发生手和手的接触,但裁判不应把所有的接触都判为犯规。如果防守队员在抢球时与进攻队员仅仅是发生了手指间的轻微碰触,并且对比赛没有影响,那就可不作宣判。如果发生了手腕及整个手掌的接触,而且这种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也就是给引起接触的队员带来了利益,那么就应判犯规了。 关于投篮时的犯规如何宣判? A1投篮,球清楚地离手时,上半时比赛时间结束的信号响了。在球成死球前,B2对A2发生身体接触。这种情况怎样宣判和处理? 答:规则规定,结束每半时或每节比赛的记时员信号发出的同时,或在此前的一刹那发生的犯规,做为犯规结果的任何可能发生的罚球均要执行。本例的身体接触是在发出信号之后发生的,故可不予理会。如果是不道德的行为,可作为比赛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处理。 A1投篮,球正在向上飞行时,比赛时间结束,然后B1封盖球时打到了球,又进入球篮。怎么判? 答:每半时或每节时间终了或宣判犯规后,投篮的球在飞行中被任一队的队员合法触及时,球即成死球。故命中不算得分 关于背后盖帽是否犯规 盖帽是一种合理的防守动作,不分前后,是否犯规要看防守队员在防守时是否于进攻队员发生了不合理的身体接触。如果没有不合理的身体接触则为好球,否则犯规。 不过,站在进攻队员身后防守很容易造成犯规。因此,裁判对防守队员站在进攻队员身后防守格外注意,所以大家有时就误认为“背后盖帽就是犯规”。 记住:篮球规则中判断是否犯规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是否发生了不合理的身体接触. 防守时 对“时间和距离”因素是如何规定的 防守无球的队员时要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防守队员不能太靠近(不得小于1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应给对方留出足够的时间或距离来停步或改变方向。如果防守队员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那么他应对接触负责。 防守持球的队员(他正拿着球或运着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不适用。防守队员为了抢球和防守,必然会靠近持球队员。持球队员也会料到会被防守,每当对手在自己身前占据了(甚至是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当然,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如果防守队员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位置和用了正常的防守移动,并且接触又是发生在身体的躯干部位,就是持球队员撞人;反之,是防守队员阻挡。 什么是正确的掩护? 掩护是篮球比赛中的一种战术。指进攻队员掩护同伴时用的合理动作。正确的掩护应是面向被掩护的队员,距离约为90厘米,两脚开立两膝弯曲,上体稍前倾,站在切断同伴的防守者跟防移动的最近路线上,并根据被掩护者的跟防移动情况,及时地靠脚步移动调整位置,迫使被掩护者沿着比自己同伴远的路线移动,以便使同伴在短时间内得以摆脱对手获得进攻的机会。从规则上讲,正确的掩护就是合法的掩护,合法的掩护应该是: 发生接触时静止不动(在他的圆柱体内),发生接触时已双脚着地。规则还规定:如果掩护建立在静止对手的视野内(前面或侧面),则队员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如果掩护建立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

关于篮球的知识,专业术语,各种比赛规则

1、运动规则

概述

超时违例

1.3秒钟规则:某队控制球时,同队队员在对方禁区内停留不得超过3秒钟。在比赛过程中或控球后在界外掷界外球的情况下,只要同方队员在对方禁区内停留超过3秒钟,裁判员会立即鸣哨,判罚3秒违例。

2.5秒钟规则:当一个持球队员被严密防守,在5秒钟内没有传球、投球、滚球或运球时,也将宣判违例。过去5秒违例判争球,现在则由对方队员就近掷界外球。

3.8秒钟规则:一个队从后场控制球开始,必须在8秒钟内将球推进到前场,否则判8秒钟违例,由对方掷界外球。

4.24秒钟规则:一个队在场上控制球后,必须在24秒钟内出手投篮,否则判24秒违例。过去如在24秒钟内球被对方击出界外后将重新计算24秒,现在则从边线掷界外球后不再重新计算24秒,而是在24秒钟中的剩余时间内必须出手投篮,否则仍被判为24秒违例,判由对方掷界外球。

2、技术术语

(1)扣篮:运动员用单手或双手持球,跳起在空中自上而下直接将球扣进篮圈。

(2)补篮:投篮不中时,运动员跳起在空中将球补进篮内。

(3)卡位:进攻人运用脚步动作把防守者挡在自己身后,这种步法叫卡位。

(4)领接球:顺传球飞行方向移动,顺势接球。

(5)错位防守:防守人站位在自己所防守的进攻人身侧,阻挠他接球叫错位防守。

(6)要位:进攻人用身体把防守人挡在身后,占据有利的接球位置。

(7)突破:运球超越防守人。

(8)空切:进攻人空手向篮跑动。

(9)一传:获球者由守转攻的第1次传球。

(10)盖帽:进攻人投篮出手时,防守人设法在空中将球打掉的动作。

扩展资料:

经典动作

(1)后仰跳投:又称“fade away”。

(2)空中接力:又称“alley-oop”,简称空接。

(3)立定投篮:又称“set shoot”。

(4)急停跳投:急停跳投是进攻队员在行进间运用突然急停摆脱防守队员后投篮的方法。

(5)梦幻脚步:一个后转身,然后把球好像要传出去,再拉回到身前做一个投篮的动作,然后重心脚不动,移动另一只脚向前迈,移动到篮筐上篮。

(6)欧洲步:由欧洲篮球传进来的上篮步法,以韦德、吉诺比利为典型代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篮球

篮球犯规规则

 规则,一般指由群众共同制定、公认或由代表人统一制定并通过的,由群体里的所有成员一起遵守的条例和章程。以下是我整理的篮球犯规规则,欢迎阅读与收藏。

 篮球犯规规则

 一、技术犯规

 1、没有体育道德的行为

 对任何队员、教练员或训练员的没有体育道德的行为最多可判罚两次技术犯规。任何违犯者只要有一次没有体育道德的行为,就可被驱逐;有两次没有体育道德的行为必须被驱逐。

 没有体育道德的行为如:与裁判员讲话无礼貌;以身体接触裁判员;对宣判公开表示不满;使用亵读的言语;未经裁判员允许教练员进入场地;故意伸肘或试图动手脚但未包含接触。

 还有一些技术犯规不是由不符合体育道德的行为造成的,如:延误比赛;球队席区域的违例;球成活力球时场上队员不足或多于5名;进攻队员故意地吊在篮圈或篮板上等等。

 在死球期间发生非法接触,如果在性质上被认为是不符合体育道德的,可判为一次技术犯规;如果接触是不必要的和过分的,可判为恶意犯规。

 2、打架犯规

 比赛中或死球期间,队员、教练员或训练员打架,要登记技术犯规,不判给罚球,参加打架的人员应立即被驱逐。另根据情况判打架人员不超过20000美元的罚款和停赛。

 NBA比赛中,对犯规的判罚是较为严厉的。如队员、教练员或训练员出现下列情况即可被驱逐:接触肩的水平或以下部位的肘部犯规;没有体育道德行为的技术犯规;以不必要的或过分的接触造成的恶意犯规。

 队员、教练员或训练员出现下列行为则必须被驱逐:拳击犯规;打架犯规;接触肩的水平以上部位的肘部犯规;试图挥拳虽无接触;不是比赛的延续动作而是故意地进入看台。

 为了惩罚和制止犯规,NBA规则中还列有罚款的规定,如:裁判员认为队员是故意地吊在球篮上,应判一次技术犯规和罚款100美元;第一次因不符合体育道德的行为判罚技术犯规的罚款100美元,第二次犯规加罚150美元等等。

 二、侵人犯规

 在球成活球后,与对方队员发生非法的身体接触,是侵人犯规。

 队员不准拉、推、撞对方队员;也不准靠伸展臂、腿、膝或弯曲身体成不正常姿势以阻碍对方队员行进。违反规定,将判为侵人犯规并按相关的法则处理。

 双方犯规

 双方犯规是指两名非同队的队员大约同时互相发生侵人犯规或技术犯规的情况。

 罚则:

 不管是侵人犯规或是技术犯规都不判给罚球,只给队员登记犯规,不登记全队犯规。如果宣判双方犯规或打架犯规时某队拥有球权,应保留球权,在靠近比赛中断地点的边线掷界外球继续比赛。如果宣判双方犯规或打架犯规时双方球队都未拥有球权,或投篮未成功球在空中,应由任何两个非同队的队员在中圈跳球继续比赛。如果投篮成功,得分有效,在底线掷界外球继续比赛。如果双方犯规是作为裁判员意见不同的结果,不计得分,应由任何两个非同队的队员在中圈跳球继续比赛。

 1、进攻犯规

 在球成活球后,进攻队员与对方发生非法的接触,对方在位置上并没有太大的移动,是进攻犯规。

 进攻队员侵人犯规,如不是肘部犯规、拳击犯规,也不是恶意犯规,应按如下罚则处理:不判给进攻队得分;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人犯规;不登记该队全队犯规(队员第六次侵人犯规,并且该队已无有资格的替补队员除外)。

 2、无球权犯规

 在球成活球后,在双方球队均未拥有球权时与对方发生非法的接触,是无球犯规。

 队员侵人犯规.如不是拳击犯规、恶意犯规、也不是肘部犯规,而且发生犯规时双方球队均未拥有球权,应按如下罚则处理: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人犯规;登记犯规队一次全队犯规;如果全队犯规罚则未出现,判给对方队在靠近犯规地点的边线掷界外球;如果全队犯规罚则出现,判给被侵犯的队员一次罚球加一次罚球。

 如果判了防守队一次无球权犯规,接着投篮(罚球)成功,应判给被侵犯的队一次罚球,使有可能得3分或4分。这条规定适用于:不管是对哪个进攻队员犯规;不管全队犯规罚则是否出现。

 如果判了进攻队一次无球权犯规,接着进攻队员投篮成功,不计得分。

 3、拳击犯规

 队员用拳猛击对方,是拳击犯规。

 因拳击宣判队员的非法的接触,是一次侵人犯规和一次全队犯规。应判给一次罚球,不论罚球成功与否,将球判给被侵犯的队在中场掷界外球。

 任何队员挥拳猛击对方,无论是否击中,都是不符合体育道德的行为,他应立即被驱逐并至少停止一场比赛。

 这条规定既适用于比赛进行中,也适用于死球状态。

 如果接连发生拳击犯规,这条规定的所有内容都将适用,并由最后被侵犯的队在中场掷界外球。

 另外,根据情况判该队员不超过20000美元的罚款和停赛。

 4、非赛犯规

 在第四节或加时赛的最后两分钟内,防守队对拥有球权的进攻队发生非法的接触,而这种接触发生在远离球附近的区域或界外球未离手时,为非赛犯规罚则:登记一次侵人犯规和一次全队犯规;判给一次罚球(肘部犯规或恶意犯规罚球两次),任一场上队员可执行此罚球;并由被侵犯的队在靠近比赛中断的地点掷界外球继续比赛。

 5、全队犯规

 每节比赛每队的'全队犯规超过5次,加时赛每队的全队犯规超过3次,要判一次罚球加一次发球。

 如果每节前10分钟全队犯规未满5次,或加时赛前3分钟全队犯规未满3次,允许该队在最后两分钟内有一次全队犯规不用加罚。

 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侵人犯规,判给两次罚球,如果全队犯规罚则出现也不判给增加的罚球;如投篮成功,判给一次罚球,如果全队犯规罚则出现也不判给增加的罚球。也就是说,在成功的两分投篮中最多可得3分,在成功的3分投篮中最多可得4分。

 6、恶意犯规

 当运球人员起跳扣篮时,他人将其推倒或拉扯,都可为恶意犯规!严重者会被驱逐禁赛等等。

 篮球比赛中常见的犯规有哪些

 打手犯规

 打手犯规有两种,分别为投篮或上篮打手和抄球打手。在对方投篮或上篮时,若防守队员接触到了对方的手掌、手腕或手臂,哪怕是轻轻点了一下也是打手犯规;在对方运球过程中,防守队员抄球时若先打到对方手上,则会被判为打手犯规。

 拉人犯规

 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无论对方是否持球),有较为明显拉人的动作,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都会被判为拉人犯规。若拉扯对方的球衣,且动作较为明显,也会被吹罚为拉人犯规。但合适拉人犯规可有效阻止对方的快攻反击。

 掩护犯规

 进攻队员的相互掩护是常用的进攻手段,但是在掩护时也要注意避免犯规。掩护人在掩护时应与防守球员有一定距离,若直接撞到防守队员则为掩护犯规;掩护人在站定后不能跟着被掩护人一同移动,且不能故意伸出躯干(如翘臀部等)去阻挡防守队员,否则也会被判为掩护犯规,从而直接交换进攻球权。

 进攻犯

 防守队员在防守已站定位置,但持球人仍在运球突破并试图冲撞防守队员;持球人在上篮时,为了护球而故意架开防守队员的手;进攻队员在突破或者无球队员切入时用手臂或手肘推开防守队员,以上几种均会被吹罚为进攻犯规。

 防守犯规

 进攻球员突破时,防守队员并未站定位置,且与进攻球员有身体接触并对其上篮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防守时故意用手阻挡进攻球员的进攻路线;在防守时用手将进攻球员推开,以上几种均会被吹罚为防守犯规。

 技术犯规

 技术犯规所涵盖的内容比较多,以下所述均会被吹罚为技术犯规:对裁判言语不敬;对裁判的肢体接触;对一次判罚表示不满的公开行为;使用亵渎性语言;教练未经裁判许可进入球场;蓄意挥肘或任何无关联的身体接触行为企图。

 违体犯规

 违体犯规全称是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根据裁判员的判断,队员不是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范围内试图合法地去直接抢球而发生了接触犯规,则会被判罚为违体犯规,如殴打对方球员,或者犯规的目的明显是冲着球员而并非冲着盖帽、断球等目的的犯规。

 篮球阻挡犯规介绍

 规则对防守持球队员在防守时的技术要求是:防守队员必须占有合法的防守位置。

 这个合法的防守位置是指:(重点)当防守队员面对对手。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两脚之间的距离一般与自己的肩同宽或者稍宽于肩,不得用分脚过宽的跨立姿势着地。此外,合法的防守位置垂直延伸到他的上面空间,他可将手伸于头上,但两臂必须垂直。

 因此,合法的防守位置可视为一个长方形的垂直平面。地面上短边的宽度由队员的两脚所限定,两个长边由脚着地点垂直向上伸延,在空中的另一短边位于队员跳起所能达到的高度上。根据垂直面这一原则,如果在进攻队员垂直面上空发生了身体接触并造成了侵人犯规,由防守队员负责,反之,如果在防守队员垂直面上空发生了身体接触并造成了侵人犯规,则由进攻队员负责。各自垂直面上空,随着队员的移动而移动,各自垂直面上空都不得被对方侵占,除非是没有发生身体接触,或发生了身体接触而未构成侵人犯规。

 如果防守队员防守时用不正确的防守位置,或不正确的防守姿势,企国用行、肩、臀和腿,阻止持球队员从自己身边运球突破而发生了非法的身体接触,就是阻挡犯规。当持球队员持球突破时,防守队员如果不是向后或向两侧后撤步,如果不是首先站好位置,并且接触不是发生在躯干部位而是迎着持球队员上步,主动与持球队员造成非法的身体接触,也是防守队员阻挡犯规。

 如果持球队员,不顾防守队员已站好的合法防守位置,强行运球从防守队员面前通过时,用肩、肘冲撞了防守队员,就是持球队负担人犯规。若运球队员用仅动作,使其肩或头部超过防守队员时,防守队员在调整其防守位置时,不得与进攻队员发生非法的身体接触,否则就是防守队员阻挡犯规。如果运球队员用臀部顶撞已站好的防守位置的队员,或者运球队员运球到篮下向前、向后、向左、向右倾斜起跳投篮,或者跳起投篮后冲撞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队员,或者运球突分后冲撞了防守队员,这种犯了垂直原则的起跳方法与防守队员发生了非法的身体接触,都应判持球队员撞人犯规。